在兼顧健身產業發展、消費者權益和防疫措施的原則下,考量我國已進入新防疫模式,教育部體育署研擬增列「健身房參加者須完成第3劑COVID-19疫苗接種始得進入」之配套措施,並自即日起生效。
體育署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4月22日起,符合接種年齡的進入健身房參加者需完成COVID-19 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才能進入。上述政策實施後,經民眾、業者、民意代表等多方建議,體育署蒐整各方意見,旋即邀集業者代表召開會議研商,經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討論研議後,增列「健身房參加者須完成第3劑COVID-19疫苗接種始得進入」之配套措施。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修正如下:
1.顧客進入健身房應提供至少接種3劑疫苗證明,運動時無須佩戴口罩;如尚未完成接種3劑疫苗者,運動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並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2.健身房業者應訂定管控機制,落實查驗顧客進入健身房之3劑疫苗施打證明;如屬未完成3劑疫苗施打之人員,確保其運動時應全程佩戴口罩。
相關防疫管理指引及QA,將於體育署官方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sa.gov.tw/News/News?Type=1&n=93) 公告,體育署請業者務必配合執行。並呼籲符合施打第3劑資格之參加者,仍應儘速完成施打,一同朝正常生活的方向前進。如對防疫管理指引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8:00)逕洽教育部體育署(02)87711843 、(02)87711516、(02)87711881、(02)87711521。
資料來源:教育部全球資訊網-新聞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ms=169B8E91BB75571F&s=3F06BE6921C04F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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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列健身房參加者須完成COVID-19第3劑接種配套措施
公告日期:2022-05-27 類別:體育場館 訊息來源:體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