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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非伊波拉疫情(疾管署新聞稿)1030808

分類:其他參考資料 來源:疾管署 發布資料:2014-09-05
        因應西非伊波拉疫情,疾管署持續強化伊波拉病毒感染四大因應作為 ( 2014-08-12 )

        因應西非伊波拉疫情持續升溫,疾管署已提升國內應變等級成立「伊波拉病毒感染緊急應變小 組」,持續加強「出境衛教、入境檢疫、國內整備/演練、國際合作」等四大因應作為,並提醒 民眾入境後若出現臨床疑似症狀,可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協助諮詢 或就醫。 疾管署表示,為強化四大因應作為,針對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之個人防護及病患處置流程,規劃 明(8月13日)日於桃園國際機場進行發現入境旅客疑似伊波拉病毒感染病患之後送就醫演練,同 時也請各醫療機構於門診急診張貼宣導告示提醒;持續針對自西非疫區入境旅客發放「預防伊 波拉病毒感染」健康關懷卡,也於機場醒目處張貼衛教宣導海報;聯繫國際衛生條例聯繫窗口 及掌握WHO與其他國家疫病防治第一手資訊,與國際同步調整國內防疫作為。

          疾管署指出,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資料,截至8月9日,西非幾內亞、賴比瑞亞、獅子 山及奈及利亞等4國共累計1,848例,其中1,013例死亡,致死率55%。目前幾內亞、賴比瑞亞及 獅子山等3國旅遊疫情為第三級:警告(Warning),民眾如非必要應避免前往該地區。另奈及利亞 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為第二級:警示(Alert),民眾前往當地應加強防護,避免至醫院探病或接觸 病人。 疾管署再次呼籲,民眾自疫區返國後21天內,應自主健康管理,如出現有發燒、嘔吐、腹瀉、 皮膚出疹等不適症狀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並協助就醫,並主動告 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醫師如發現疑似伊波拉病毒感染病人應於24小時內通報並立即收治於 隔離病房,照護人員做適當防護措施亦應進行健康監測,注意是否出現相關症狀,直至接觸後 21天為止。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伊波拉病毒感染專區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