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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治伊波拉病毒感染,請各校落實自非洲疫區來臺交流之外籍教職員工生之人數掌握、自主健康管理及衛教宣導等防疫工作

分類:重要函文及活動 來源:教育部 發布資料:2014-10-02
為有效防治伊波拉病毒感染,請各校落實自非洲疫區(幾內亞、賴比瑞亞、獅子山、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奈及利亞等5國)來臺交流之外籍教職員工生(學位生、華語生、短期研修生及其他文教交流人士)之人數掌握、自主健康管理及衛教宣導等防疫工作,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本部103年8月14日臺教綜(五)字第1030120051號書函、9月2日臺教綜(五)字第1030126888號書函、9月9日臺教綜(五)字第1030126889號書函及9月16日臺教文(五)字第1030137032號函諒悉,提醒各校應持續進行伊波拉病毒感染之防疫事項。

二、旨揭相關防疫工作,請各校務必指派專責單位(國際事務、衛生保健或其他單位)及專人負責旨揭事項,以落實21天自主健康管理及相關防疫衛教宣導等事項:
(一)若有需自主健康管理之外籍教職員工生,於21天期間內,每日早/晚應各量體溫一次,並詳實記錄體溫及活動史,主動通報地方衛生局/所;學校專人應定時聯繫確認,並掌握其健康狀況。

(二)倘有高燒(≧38℃)、肌肉痛、頭痛、噁心、嘔吐、腹瀉、腹痛、皮膚斑點狀丘疹與出血等不適症狀,請立即配戴外科口罩,主動通報地方衛生局/所,由其協助就醫。就醫時,請主動本出示通知單,並告知醫師旅遊史、接觸史及居住史。

三、若有旨揭人員參與學校和其他機構合作進行課程及學術研究者,學校應確實掌握其動向,並請其確實連繫作好自主健康管理。

四、有關衛福部疾管署所定建議事項、注意事項及中英文版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等資料如附。其他有關伊波拉病毒感染防治工作手冊、指引、Q&A、個人防護、衛教單張等資訊,均已置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www.cdc.gov.tw)伊波拉病毒感染專區,請逕至上網瀏覽/下載運用,並請隨時注意最新疫情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