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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護理人員緊急傷病救護技術訓練108年起首度結合e化辦理

來源:教育部 發布資料:2019-08-19

教育部8月19日於中臺科技大學辦理「108年度大專校院護理人員緊急傷病救護技術訓練」,希提升其最新緊急傷病知能與技術,精進救護知能,成為守護校園教職員生安全的重要角色。

教育部今年首次結合「教師e學院」辦理「大專校院護理人員緊急傷病救護技術數位學習課程」,推出3小時的數位學習課程,包含急救器材使用、創傷及非創傷之評估與處置,計有167名學校護理人員上線學習,經前後測評量,學理知能有顯著的提升;另通過線上學習的護理人員始得參與本次實體訓練。

課程包含傷口照護、創傷及非創傷之評估與處置、情境模擬及演練三大構面,並邀請多次於各項國際研討會講授傷口照護的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蕭晴文傷口護理師、「奔跑吧鋼鐵急診醫師」粉絲專頁的童綜合醫療社團/急診醫學部魏智偉主任,以及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的馬志忠教官團隊授課,並且分10組進行綜合演練,全國計有123名學校護理人員出席。教育部期待能透過完整的數位、實體整合訓練課程規劃,提供學員具備充足之信心,處理校園各項緊急救護之狀況。

另為利全面提升學校護理人員緊急傷病救護知能,教育部盤點學校護理人員緊急傷病核心能力,規劃模組課程推動,將持續以數位學習及實體訓練並行、前後測評量,著重器材設備操作及救護技術實作考核,評估學員的學習成效,逐年發展40小時線上及實體課程,以提供學校護理人員完整之訓練。

營造一個健康、安全的校園,讓學生們可以在優質的環境下學習成長,是教育部與大專校院努力的目標。依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第7條規定,學校護理人員應每2年複訓8小時救護技術訓練之規定。另為確立學校護理人員於校內處理緊急傷病的用藥權益及職責,教育部於今年7月25日修正發布「各級學校健康中心設施及設備基準」第6點規定,學校護理人員得依專業判斷使用學校健康中心配置之藥品;學校得視實際需求,自行添購該基準以外之藥品,以因應緊急情況使用,維護教職員工生在校安全。

學校衛生工作主要目的在確保學生的健康與安全,學校護理人員是校園內擔任緊急傷病處理的核心,除了精進自我緊急傷病處理知能外,亦應積極建置校園緊急傷病救護團隊、培訓急救社團及教職員等,協助支援緊急傷病事件的發生。教育部期待藉由完整的學校護理人員緊急傷病訓練之規劃,及立法保障學校護理人員用藥權益,將校園緊急傷病救護知能深根校園,讓意外事故傷害降到最低,共同打造安全健康的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