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藥物管理署函文指出,中秋節期間民眾聚餐、烤肉及戶外飲食活動增加,食品於備料、燒烤、食用及保存過程,如有加熱不足、生熟食交叉污染或保存不當等情形,可能增加食品中毒發生風險,爰請善運網站、社群媒體、電子看板、跑馬燈、校園宣導、聯絡簿或其他適當管道,加強宣導上開預防食品中毒重要原則,共同維護中秋節期間飲食安全。
二、查本部前於114年9月25日,以及115年之3月6日、4月14日及7月8日,業依該署函文,函請各校及向校園餐食供應業者加強宣導,食品安全衛生及食品中毒防治相關措施,包含不採、不食野生不明動植物;防範食用貝類食品致食品中毒之措施;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原則,以及落實食材衛生管理及澈底加熱後供食,以降低食用牡蠣等雙殼貝類,引起諾羅病毒食品中毒之風險等相關規定,以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
三、中秋聚餐及烤肉期間,請加強宣導下列食品中毒預防重點:
- 注意手部及器具衛生:調理食品及進食前應洗淨雙手;接觸生食材後,如需再接觸熟食或即食食品,應重新以肥皂洗手,並注意餐具及調理器具清潔。
- 食材要新鮮、來源要明確:選購肉品、水產品及其他食材時,應選擇來源明確、新鮮且保存良好之產品,避免食用來源不明或已有異味、腐敗變質之食品。
- 烤肉務必澈底烤熟:肉類、禽肉及海鮮等食材應充分加熱後再食用,尤其厚片肉品、帶骨肉品及雞肉等,應確認中心部位已熟透,避免外熟內生。
- 生、熟食應確實分開:盛裝或夾取生肉、生海鮮之容器、夾子、筷子、刀具及砧板,不應直接接觸熟食或即食食品,避免交叉污染。
- 雙殼貝類不宜追求生嫩口感:牡蠣、蛤蜊、淡菜等雙殼貝類容易蓄積病原,應澈底加熱,勿以開殼即認定已完全熟透,開殼後應再持續加熱,以降低病原微生物造成食品中毒之風險。
- 食材應妥善低溫保存:肉品、海鮮及易腐敗食品於使用前應妥善冷藏或保冷,避免長時間置於室溫或戶外高溫環境。
- 熟食應儘速食用:烤熟或調理完成之食品應儘速食用,未立即食用者應妥善保存;剩餘食品再次食用前,應充分復熱並避免食物反覆置於危險溫度帶(攝氏7度以上60度以下)。
- 不食用來源不明之野生動植物:絕不自行辨識、採摘、捕捉或食用野生菇類、路邊野菜、魚貝類或其他不明動植物;亦不以不明植物葉片盛盤,以避免天然毒素中毒風險。
- 身體不適者避免調理食品:如有嘔吐、腹瀉等腸胃道或呼吸道症狀,均應避免從事食品調理或直接接觸供他人食用之食品,以降低病原經食品傳播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