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藥署就前述油品檢出不符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一事,已公布受影響之產品及業者,並要求業者擴大辦理預防性下架措施,爰請貴校督導所轄餐廳業者,落實下列事項:
(一)全面盤點廚房、庫房內食用油品或相關製品,倘有使用食藥署公告之受影響產品,應立即下架停止使用,若屬下游相關製品,應預防性下架,並依衛生福利部及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處置。
(二)持續依食藥署最新公告資訊,採取滾動式盤點及預防性下架措施,並配合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辦理相關查核作業。
二、上開受影響之產品、業者等資訊,可逕至食藥署網站及「中聯油脂案專區」網頁(連結:https://gov.tw/jew)查詢,並請貴校持續督導所轄餐廳業者辦理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以保障學生及教職員工生之餐食安全。